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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政府資助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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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能力單元豁免、學分轉移制度目的︰
  • 為避免學員重複學習,能更有效地運用資源及持續學習,及確認單元式課程的學習成果,本學院之資歷架構課程均設有能力單元豁免、學分轉移制度,學員可為曾修讀過之能力單元或相關的過往資歷提出申請。

  • 能力單元豁免、學分轉移的準則︰

    • 擬申請學分豁免之學生應於開課前十四天填寫申請表交回本院申請。
    • 豁免申請將根據學生修讀課程之以下項目按單元審批︰
      • 必須合格;
      • 單元內容;
      • 必須涵蓋有關能力單元最少為百份之百的單元內容;
      • 相關之教授模式、學習時數、評估及教科書須與有關的能力單元相符;
      • 結業年份,校長必須考慮獲取的過往資歷的時間,以避免學科知識過時。
    • 須具備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︰
      • 正式成績表或課程結業證明;
      • 課程文件,包括入學要求和修業期、結業要求和個別單元比重之詳細資料;及
      • 詳細單元內容。
    • 能力單元豁免、學分豁免與否由校長負責審批。
    • 一個課程可獲豁免之學分以不超過總學分50%為上限。
    • 正式結果將於申請提交後十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。
    • 申請倘獲批准,申請人可到學院進行入學面談手續。倘不獲批准,申請人可自行決定報讀與否。
 
如欲了解課程資料,請致電2577 0505查詢。